
弱视检查的指标主要包括视力检查、屈光检查、眼位检查、注视性质检查和双眼视功能检查等,需由专业医生综合评估。弱视通常表现为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水平,可能与屈光不正、斜视、形觉剥夺等因素有关。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是弱视诊断的核心指标,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图形视力表测量。儿童弱视诊断标准为3岁以下视力低于0.5,4-5岁低于0.6,6岁以上低于0.8。检查时需注意遮盖健眼后患眼的视力变化,若两眼视力相差两行以上需警惕弱视可能。
2、屈光检查
通过散瞳验光获取准确屈光度数,可发现高度远视、散光或屈光参差等弱视危险因素。屈光参差性弱视常表现为两眼球镜相差1.50D以上或柱镜相差1.00D以上。检查结果需结合角膜曲率和眼轴长度综合判断。
3、眼位检查
采用角膜映光法、遮盖-去遮盖法检查眼位,斜视性弱视患者可发现恒定性或间歇性斜视。内斜视患儿更易发生弱视,需注意检查各注视方向的眼位偏斜角度及是否伴随眼球运动异常。
4、注视性质
使用直接检眼镜或注视性质检查仪评估视网膜注视性质,中心注视者预后较好。弱视眼可能出现旁中心注视或游走性注视,这类患者需要更长时间的治疗和随访。
5、双眼视功能
通过立体视锐度检查、worth四点灯试验等评估双眼协同能力。重度弱视患者立体视锐度通常超过200弧秒,可能伴随抑制性暗点或异常视网膜对应等改变。
弱视检查后需遵医嘱进行规范治疗,包括光学矫正、遮盖疗法、视觉训练等。日常应保持良好用眼习惯,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定期复查视力变化。家长需监督患儿坚持遮盖治疗,注意遮盖期间防止意外伤害,同时保证营养均衡摄入,适量补充维生素A和叶黄素等有益视觉发育的营养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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