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全机关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伪造国家安全部等机关单位的红头文件,以参与化学品“Sb2O7Hg2”(俗称“红汞”)交易可获利为名,精心编织骗局,骗取群众钱财。近日,国家安全机关与相关部门联手破获了一起“红汞骗局”案,并公开了骗术细节,提醒民众增强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有人虚构“俄罗斯红汞”概念,编造相关原料具备极高战略和经济价值的谣言,声称这些原料在苏联解体后流入黑市,以此实施诈骗。近年来,诈骗分子给这一陈旧骗局披上了新外衣,声称“红汞”具有极高的医用价值和抗癌功效,并承诺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红汞”跨境交易获取高额中介费或好处费。诈骗团伙成员分饰多角,通过假冒境外公司员工、境内总代理、出货方和查验人等身份,营造“红汞”交易市场繁荣的假象,并伪造巨额交易记录来增加骗局的可信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骗局的可信度,诈骗分子假扮将军、领导、书记等官方身份人员,制造可以获取国家战略储备资源的假象。他们还参照互联网上的政府公文模板,伪造国家安全部等机关单位的红头文件,杜撰国家安全部每年都会审批“红汞”交易的信息,谎称采购“红汞”活动已获授权,将经济诈骗活动包装成“官方授权的大宗国际贸易”,捏造“授权倒卖”的叙事,骗取受害者信任。
诈骗分子广泛物色目标对象,以促成交易可获取高额中介费但需垫付部分货款为由哄骗目标对象出资。个别人员因投机心理作祟,对骗局深信不疑,甚至争相充当“独家代理商”。诈骗分子在与受害者签订所谓合同时,巧立验货费、检验费、担保费等名目,多次要求缴纳预付款,而后以交易失败或货品不纯等理由侵吞钱款,给受害者造成财产损失。意识到被骗后,部分人员索性成为诈骗团伙下线,复制手法行骗他人,致使骗局如病毒般扩散传播。国家安全机关已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刑事打击工作,斩断“红汞”诈骗链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人民群众应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打着国家安全机关旗号从事商业行为的人员。如发现伪造国家安全机关公文或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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