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欠近5000元房费 酒店倒贴都不搬 赖账拒搬引争议!近日,重庆一名男子携家人入住酒店长达四个月,欠下近5000元房费,既不交钱也不搬走。酒店提出免去此前的欠款,并倒贴500元搬家费用请他搬走,但他拒绝了。

该男子吴先生于7月底入住重庆蔚蓝拾光酒店,同行的还有他的八旬母亲和10岁的孩子。起初两个月,吴先生按时支付每天140元的房费,但之后开始拖欠,甚至完全停止支付。尽管酒店多次催问,吴先生依然拒绝搬离。
酒店老板曾通过中介为吴先生联系了便宜的出租房,并愿意承担500元搬家费用,但吴先生仍不愿离开。他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而是因为有案件需要前往法院处理,涉及十几万元的欠款未能收回。吴先生称选择这家酒店是因为距离法院较近,他认为与酒店之间的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老板之前还曾给吴先生的孩子送牛奶,但如今感到非常无奈,已经提起诉讼。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指出,吴先生入住酒店即与酒店形成合同关系,按时支付住宿费用是其义务。他拖欠费用已构成根本违约,酒店有权要求其搬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此,酒店作为房屋合法占有人,有权要求吴先生搬离。如吴先生坚持不搬离,酒店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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