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再通报“平顶山打人事件” 嫌疑人已被批捕!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政府于2月24日发布了一则关于刘某飞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通报。2026年2月19日晚,在郏县茨芭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一起因二轮电动车相撞引发的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省、市、县对此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并全力侦办。
当晚19时40分,丁某乐(女,15岁)与其弟丁某洛(男,12岁)骑二轮电动车前往茨芭镇东坡东路一零食店购买零食,途中与骑二轮电动车的杨某(女,65岁)发生碰撞,双方因此产生口角。随后,杨某打电话叫来其子刘某飞。19时45分,刘某飞与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后,误认为在场人员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和薛某源(男,15岁)辱骂了杨某,于是对三人进行了殴打。发现打错人后,他们又对丁某乐进行了殴打。接到报警后,郏县茨芭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将刘某飞和韩某娜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事发后,受害者被送往郏县中医院接受治疗。经鉴定,丁某乐构成轻伤二级,目前仍在接受治疗但伤情稳定;薛某源经门诊诊治无需住院,于2月20日离院;郭某和张某凡经过住院治疗后于2月23日出院。
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刘某飞为42岁的个体工商业者,来自郏县茨芭镇刘村;韩某娜同样42岁,无业,也是郏县茨芭镇刘村人。2月21日,郏县公安局对刘某飞和韩某娜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二人。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及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当地表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不贷,并感谢媒体和网民对此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