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十多岁的姜老太太在上海独居,送快递的石某时常为她提供帮助。姜老太太觉得石某人不错,经常给他一些零钱小费和吃食,甚至主动提出认他做干儿子,并表示自己名下有两套房产,日后可以让石某搬来同住,方便照顾自己。然而这份“互相照顾”的背后却暗藏隐患。

一次,石某上门送货时,姜老太太想网购却不会操作,便让石某帮忙下单并告知其支付密码。石某暗暗记下了密码,当时正被高利贷逼得紧。不久后,石某再次上门时,尝试用姜老太太微信扫码向自己转账0.1元,成功之后石某心中暗喜,立刻又转走1500元。

起初,石某心里还提心吊胆,但后来几次送货时,姜老太太毫无察觉,依旧热情地塞给他零钱和零食。石某胆子逐渐变大,认为姜老太太年事已高,身边无人提醒。每次缺钱,他就会在上门帮姜老太太操作手机时偷偷向自己账户转钱,金额从一两千涨到一两万。姜老太太曾提及自己会炒股票,还有老伴留下的遗产,这让石某更加肆无忌惮。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直到2025年9月,姜老太太突然打电话给石某,说工资卡里钱少了,怀疑自己被骗了钱并已报警。此时的姜老太太仍然十分信任石某,但石某做贼心虚,匆忙上门将自己微信里的6000余元转给姜老太太,姜老太太误以为钱款被转回就没再深究。
没过多久,姜老太太又一次请石某上门帮她在手机上买菜,石某看到银行卡余额短信显示还有二三十万,想到近期手头缺钱,再次动了贪念,用姜老太太微信给自己转账。2025年11月,石某因朋友催债走投无路,主动联系姜老太太,以帮她调整网速为由上门操作手机,趁其不备疯狂转账,短短两天内转走了9万余元。
经调查,至案发时,石某共计窃取被害人钱款人民币95万余元,均用于个人消费、还高利贷和给女主播打赏。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支付系统、资金流向都有严密记录,任何非法转移他人财物的行为终将留下痕迹,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独居老人往往渴望关怀,容易轻信看似热情的“熟人”。作为子女亲友,除了常联系、多关心之外,更应主动协助老人管理日常财务,定期查看账户变动,提醒他们勿将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告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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