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求职者曾女士在应聘过程中因“未婚未育”被企业取消面试资格,此事引发关注。当地人社部门表示,拒招“未婚未育”属于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维权。

曾女士称,她在某招聘平台向深圳戈派商贸有限公司投递了电商运营岗位的简历。由于经验匹配,公司主动发出面试邀请。然而,在沟通中HR询问其婚育状况,得知她未婚未育后,随即以“人员不合适”为由取消面试。曾女士认为这是明显的歧视。
10月31日,涉事公司HR对此作出解释,称取消面试是因为领导只有一个时间段,最终从简历中综合筛选出三人,选中者具备社交平台运营经验更符合岗位需求,并非因“未婚未育”拒绝曾女士。该HR表示自己也是32岁未婚未育,公司招聘只看岗位匹配度,不关注婚育状况。
对于“询问婚育后立即取消面试”的质疑,HR回应称当时仅告知“抱歉,取消面试”,未说明原因,造成了误解。询问婚育是为了了解应聘者的时间精力分配情况,因为电商运营岗位下班后需要处理突发工作。她已向曾女士解释原因,并表示后续会注意先说明情况,避免类似误会。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工作人员指出,国家倡导平等就业,用人单位不应以婚姻状况作为录用条件,无论已婚已育还是未婚未育,都应一视同仁。如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存在此类就业歧视,可通过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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