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GBT 24810.1-2026新规解读:起重机限制器指示器核心变化,管理人员必做6项工作(干货上的硫磺如何去除) 99xcs.com

2026年1月28日,GB/T 24810.1-2026《起重机 限制器和指示器 第1部分:通则正式发布,将于8月1日实施,替代2009版旧标。作为起重机安全核心部件的通用规范,本次修订全面对接ISO 10245-1:2021国际标准,在术语定义、设备性能、检测要求等方面做出重大调整,直接影响所有起重机的设备整改、日常运维与合规管理。

从事起重机安全领域30年,经手过数千台设备的限位器调试与故障排查,深知这类“保命装置”的标准升级对现场管理的重要性。本文将清晰拆解新老标准的核心区别,同时给出管理人员可直接落地的工作清单,建议收藏并转发给一线运维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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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老标准核心区别:从“基础防护”到“全流程可控”

本次修订是该标准自2009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核心变化集中在术语规范、设备性能、数据记录、检测要求四大维度,所有调整均围绕“提升设备可靠性、实现安全可追溯”展开,具体区别如下:

1. 术语体系全面更新,与国际标准完全接轨

新标对核心术语做了统一更名和定义修正,消除旧标中术语模糊、与实际作业脱节的问题,同时新增关键术语,适配智能化发展需求:

• 更名类:将“起升限位器”“回转限位器”统一改为起升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大车/小车行程限位器”改为运行行程限制器,“控制台限位器”改为控制站位置限制器,更名后更贴合设备实际功能;

• 修正类:重新定义“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量限制器/指示器”,明确载荷计算需包含吊具、索具等附属重量,杜绝现场“只算净吊重”的违规操作;

• 新增类:首次纳入事件记录器/数据记录器术语及定义,将数据记录作为限制器/指示器的必备功能,为安全追溯提供标准依据。

2. 设备性能要求升级,新增“自检测”强制要求

旧标仅对限制器/指示器的基础防护功能做了规定,新标则强化了设备本身的可靠性,新增设计、安装及自检测要求,从源头规避“装置失效却未发现”的隐患:

• 核心要求:所有限制器/指示器应能对自身的电路和响应进行功能自检,自检结果需清晰反馈(如指示灯、显示屏提示),杜绝设备故障后仍“无提示运行”;

• 安装要求:明确限制器/指示器的安装位置需避免振动、粉尘、水汽等环境干扰,与起重机控制系统的联动需做冗余设计,防止单一线路故障导致防护失效;

• 指示器精度:微调额定起重量指示器的报警阈值,将旧标中“92±5%”的模糊要求做量化修正,与国际标准的精度要求保持一致,减少现场标定争议。

3. 简化日常管理要求,删除冗余条款

新标基于现场实际作业需求,删除了旧标中无实际操作价值的冗余条款,让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更聚焦核心:

• 删除额定起重量指示器日常检查的硬性规定,并非取消检查,而是将检查要求融入整体设备运维体系,避免重复管控;

• 删除使用信息中关于涂装的警示条款,因涂装要求已在起重机整机标准中明确,无需在部件标准中重复提及;

• 简化限制器与起重机其他系统的联动表述,让现场调试、故障排查的技术要求更清晰,降低一线人员的理解成本。

4. 重构检查规范,适配全生命周期管理

旧标对检查的要求较为笼统,新标则重构了第5章“检查”的全部内容,将检查与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保全生命周期绑定:

• 明确出厂检查、安装验收检查、定期检查的不同要求和检测项目,避免“一刀切”式检查;

• 要求检查记录需与事件记录器/数据记录器的信息联动,做到“检查结果可验证、设备状态可追溯”;

• 强化对检查人员的资质要求,明确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限制器/指示器的校准、拆机检查等操作。

二、8月1日前,起重机管理人员必做的6项核心工作

新标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制造设备需直接符合新标要求,在用设备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结合现场实操经验,管理人员需按“整改-校准-制度-培训”四步走,完成以下6项工作,确保合规:

1. 全面设备排查,锁定需整改/升级的设备清单

立即组织对场内所有起重机的限制器、指示器进行全量排查,重点核查3类设备:

• 无自检功能的限制器/指示器:8月1日前完成加装或更换,确保设备能自主检测电路和响应故障;

• 术语更名后与新标不符的老旧设备:如仍标注“起升限位器”的设备,需完成标识更新,核心性能未达标的直接更换;

• 无数据记录功能的设备:按新标要求加装事件记录器/数据记录器,确保载荷、报警、故障等信息可存储、可查询。

2. 完成设备校准与标定,留存第三方检测报告

所有限制器/指示器需重新按新标要求校准,重点做好2项工作:

• 按新标定义的“额定起重量”重新标定载荷阈值,务必将吊具、索具重量纳入计算,避免因标定偏差导致的超载隐患;

• 邀请具备特种设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校准,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报告需包含自检功能、联动功能、精度等核心指标的检测结果,作为合规依据。

3. 修订设备运维制度,明确自检与检查要求

结合新标要求,修订场内《起重机限制器/指示器运维管理制度》,核心明确3点:

• 日常自检要求:规定操作人员班前需启动设备自检测,自检不合格的严禁开机,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 定期检查频次:明确出厂、安装、季度/年度检查的具体项目和责任人,删除旧标中冗余的检查条款,聚焦核心指标;

• 故障处置流程:规定限制器/指示器故障后,需立即停机,严禁“拆除防护继续作业”,故障处置记录需与数据记录器信息同步存档。

4. 完善设备档案,实现全生命周期追溯

以新标新增的“事件记录器/数据记录器”为核心,完善“一机一档”:

• 档案中需包含设备的设计、安装、校准、故障、维保记录,以及数据记录器的历史信息;

• 所有记录实现电子化存储,至少留存180天,便于监管检查和事故溯源;

• 明确档案更新责任人,确保设备状态变化后,档案能及时同步。

5. 组织全员专项培训,覆盖管理与一线操作层

新标的术语更新、自检要求对人员操作提出新要求,需在7月底前完成全员培训,培训重点包含:

• 新标核心术语定义、设备性能要求,让管理人员能准确判断设备是否合规;

• 限制器/指示器自检功能的操作方法,让一线操作人员能独立完成班前自检;

• 故障识别与应急处置,重点培训自检不合格、指示器报警等场景的处理流程,杜绝违规操作。

6. 建立联动管控机制,衔接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

新标并非孤立存在,需与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如造船门机新标GB/T 27997-2026的要求)联动,管理人员需:

• 将限制器/指示器的自检数据、报警数据、故障数据接入场内起重机安全监控平台,实现集中监控;

• 设定系统预警阈值,当多台设备出现同类故障时,系统自动预警,便于批量排查和维保;

• 确保限制器与起重机起升、运行等机构的联锁功能有效,异常时能自动切断动力,实现“双重防护”。

三、写在最后:限制器/指示器的安全,重在“落地执行”

作为起重机的“安全第一道防线”,限制器和指示器的标准升级,本质是从“被动防护”向“主动可控”的转变。新标对接国际标准的调整,不仅是为了合规,更是为了让现场管理更贴合实际作业需求,减少因设备模糊、操作不规范导致的安全事故。

作为深耕起重机超载限制器领域30年的企业,我们见证了行业标准从基础规范到精细化、智能化的迭代,也积累了数千台设备的整改、校准、运维经验。针对本次GB/T 24810.1-2026新规,我们可提供符合新标要求的超载限制器/指示器产品、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起重机管理平台,以及设备排查、校准、制度修订的全流程落地服务,用30年的专业积淀,帮各位管理人员快速完成合规整改,筑牢起重机安全防线。

最后提醒:8月1日新规实施后,监管部门将按新标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未完成整改的设备将被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务必提前规划,避免因合规问题影响生产。